109學年度第1學期 教保服務日期109年8月14至110年1月31日
109學年度第2學期 教保服務日期110年2月17至110年7月31日
109學年度第1學期公告日期109年7月1日
109學年度第2學期公告日期110年1月1日
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收費期間/月數 |
小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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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 |
7,000元/大、中、小班 |
1學期 |
7,000元/大、中、小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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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費 |
7,600元/大、中、小班 |
1學期 |
7,600元/大、中、小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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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費 |
800元 |
1學期 |
8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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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費 |
250元 |
1學期 |
2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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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費 |
月收400元 |
5.5個月 |
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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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心費 |
月收200元 |
5.5個月 |
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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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計 |
15,650元/大、中、小班 |
與「全國幼生管理系統填報收費總額」一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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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費 |
1學期 |
依教育部統一公告金額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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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減免收費規定】 1、 免繳「學費」,由教育部補助,另低收、中低收入戶幼兒「免費」,全數由教育部補 助。 2、 免繳「午餐費」、「點心費」,由壯圍鄉公所補助。 3、「2-4歲弱勢家戶兒童」就學補助由宜蘭縣政府(含公彩盈餘)及教育部補助。 4、 低收入戶、原住民、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幼兒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,保 險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。 5、 3-4歲原住民幼兒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最高補助8,500元。 【其他注意事項】 1、本園收退費基準依照宜蘭縣政府發布「宜蘭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 2、收費項目-雜費7,600元,則按月分攤方式收取『雜費』如下: 109學年第1學期按月收取:
109學年第2學期按月收取:
3、 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款採「學費先行扣繳」,「弱勢加額補助等補助」等補助 款發放後轉給家長」。 4、本園109學年第1學期開學上課日為109年8月14日,第2學期開學上課日為 110年2月17日。 5、本園每月10日前轉帳,請家長先將費用存入帳戶(請加存農會轉帳費5元)。 |
宜蘭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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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情形 |
辦理方式 |
中途入園收費 |
一、 學費、雜費:(一)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/3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(二)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/3未逾2/3者,收取2/3。(三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2/3者,收取1/3。二、 保險費及家長會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等規定收費。三、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1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 |
中途離園退費 |
一、 學費、雜費:(一)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,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(二)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/3者,退還2/3。(三)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/3未逾2/3者,退還1/3。(四)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2/3者,不予退費。二、 保險費及家長會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等規定辦理退費。三、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,應發還成品,不予退費。 |
因故請假 |
幼兒因故請假,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5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 |
因法定傳染病等強制停課 |
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5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 |
國定假日農曆春節 |
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5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且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,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 |